近日,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出《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,明确按照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。这次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,改变了居民用气价格长期不变局面,在国际油气价格走高情况下,也遏制了“交叉补贴”可能的恶化。
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以及“煤改气”的推进,笔者估计,十年内,居民用气价格仍将处于政府管理之下。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,政府对居民用气上游价格的管理是重要部分,其中主要包括三个部分。
第一,居民用气实行“长期合同”的基准门站价格管理。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,在上浮受限、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。“长期合同”外居民用气需以市场价格通过市场采购。“长期合同”的居民用气需政府介入。
第二,按照统一市场原则,先核定基准点(如上海)的基准门站价格,依据气体主要流向,核定各省级地区的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。
第三,主要根据非居民用气市场价格变化情况,定期调整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。非居民用气市场价格变化短期内参考LNG价格指数,长期参考交易中心价格指数。 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教授 刘毅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