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》。意见指出,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,着眼建设制造强国、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。为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,坚决遏制全国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。
11月1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(2021年版)》,对炼油、煤制甲醇、煤制烯烃(乙烯和丙烯)、煤制乙二醇、烧碱、乙烯(石脑烃类)、合成氨、对二甲苯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,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。
全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
《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
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(2021年版)》的通知
发改产业〔2021〕1609号
一、突出标准引领作用
二、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
三、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和淘汰
四、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
整合利用已有政策工具,通过阶梯电价、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、环保监督执法等手段,加大节能降碳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。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,向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,落实节能专用装备、技术改造、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,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,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。
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。各地方要深刻认识、高度重视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,充分立足本地发展实际,坚持系统观念,尊重市场规律,细化工作要求,强化责任落实,稳妥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,切实避免“一刀切”管理和“运动式”减碳,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工业和信息化部
生态环境部
市场监管总局
国家能源局
2021年11月15日


